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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23 07:11:11 发布225 浏览0 回复0 点赞
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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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做了这件事,面临8000元罚款!


明知混凝土遗撒路面,不仅不补救还逃之夭夭?殊不知“肇事元凶”早已被“天眼”锁定。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苏溪大队依托“天眼”智慧系统,锁定了肇事车辆,并对车辆所属的义乌市某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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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义乌市执法局苏溪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阳光大道与镇前街交叉口时,发现该处有近20米的路面被混凝土污染。由于现场未发现肇事车辆,执法人员当即与交警部门联系,调取案发路段的监控视频,很快就锁定了肇事车辆。


据车辆驾驶员曾某表示,这车混凝土是要运往福田某工地。在等待红绿灯时,因混凝土装载较满,加上起步时操作失误,罐体转速较慢导致混凝土从出料口漏出遗撒污染了路面。而曾某在发现遗撒后,心怀侥幸,迅速驶离了现场,但“天眼”如实地记录下了这一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义乌市某建材有限公司因运输车辆未采取防止物料遗撒措施的行为将面临8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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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城市管理插上了现代科技的“翅膀”,依托数字赋能,借助监控视频资料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的“非现场执法”模式,已然成为执法新常态。 

“以往,有人抱着侥幸心理,想着反正都逃离现场了,也追查不到自己。如今通过‘非现场执法模式’,能有效克服取证难的问题,没抓到现行,也能查处。”苏溪大队负责人表示,即使当事人不配合,只要监控视频清晰、证据充分,就可以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接下来,苏溪大队将继续向科技借力,通过数字赋能、科技化执法,以“智慧+执法”模式使垃圾偷倒、路面污染等行为在“天眼”下无处遁形,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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