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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加装电梯可否推行“共享电梯”模式?

投稿 义乌在线房产网2021/04/19 15:13:5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未知 作者: 509 阅读 0 评论 2 点赞

可否推行“共享电梯”模式?义乌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发布

www.cnywol.com 义乌在线房产网 昨天



日前,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义乌市财政局印发《义乌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全文如下:


义乌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快推进我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规范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根据《关于义乌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修订)》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根据《关于义乌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修订)》(义政办发〔2020〕65号)文件执行。


二、补助原则


财政资金补助遵循事后审核、一次性拨付的原则。


三、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加装电梯项目,市财政按照30万元/台的标准补助给申请人,加装电梯及相关管线迁改实际费用小于30万元的,按实际金额补助。


四、补助程序


(一)补助申请程序。在加装电梯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后,加装电梯申请人填写《义乌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补助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将特种设备检验报告、联合审核会议纪要等资料提交至所属镇(街道),提出补助资金申请。

(二)审核拨付程序。相关镇(街道)将申请材料汇总后报市建设局审批,通过后市建设局于10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拨付至所属镇(街道),再由各镇(街道)一次性拨付给加装电梯申请人。

加装电梯申请人应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建立“加装电梯资金公共账户”,由全体加装电梯出资业主共同监督管理,并报备给所属镇(街道),用于加装电梯补助资金的拨付与领取。


五、其他规定


各镇(街道)应制定加装电梯补助资金拨付相关规定,并加强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肃财经纪律,确保专款专用。



关于义乌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修订)

发布时间:2020-12-14

信息来源: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加装电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6号)等法律和文件精神,结合义乌实际,现就全市域范围内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出如下修订意见。

一、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适用本实施意见进行电梯加装的既有多层住宅是指成片开发已建成投入使用、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已投入使用的四层以上非单一产权无电梯住宅(不包括垂直房、分割转让房)。加装电梯工作遵循“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原则。

二、申请对象和实施主体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可以以单元、幢、小区为单位提出申请,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相关业主作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申请人可以推举业主代表作为实施主体负责上述工作,也可以书面委托电梯企业、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原建设单位、原产权单位、第三方代建单位等作为实施主体代理上述工作。受托人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对自行管理的职工住宅实施加装电梯。

申请人作为建设单位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三、加装条件

加装电梯的既有多层住宅应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权属文件;

(二)未列入房屋征收计划;

(三)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

(四)经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加装电梯协议。拟占用其他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四、资金筹集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及其运行维护管理所需要的资金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可根据业主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

五、扶持政策

(一)政府资金补贴对我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政府给予业主30万元/台的补助(用于加装电梯及管线迁改)

(二)公积金提取。业主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本人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中业主个人所需支付的建设资金。

(三)配套工程支持。鼓励镇(街道)在实施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项目中,同步做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完成,如无法同步加装电梯的,宜在老旧小区改造设计中明确加装电梯的配套设计。

(四)绿色通道。电力、燃气、给排水、通信等相关单位要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加装电梯的电力扩容、管线迁移等配套项目实施计划,并按照营商环境改革的要求,公布办事流程,接受社会监督。

(五)多途径解决老年人上下楼问题。对于不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住宅可通过在楼道中设置简易折叠方便椅、完善楼梯扶手和无障碍设施、居民自建接力式代步设备等措施积极为老年人出行提供方便,政府对接力式代步设备建设给予1万元/台的补助

六、实施程序

(一)加装申请

实施主体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镇(街道)对相关协议、现场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明确是否符合加装电梯条件。

实施主体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加装电梯的书面申请;

2.相关业主身份证、房屋权属确认材料复印件,实施主体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身份确认材料;

3.拟加装电梯产权人同意比例及详细确认材料,加装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提供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确认书;

4.经申请对象业主协商一致的工程建设安装、运行维护保养等费用的筹集和分担方案(包括电梯维护保养方式,电梯采购及安装施工费、电费、维修保养费、管理费、电梯更新费等)。

5.由申请人自行或委托设计单位编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初步方案。

(二)协议、方案公示

镇(街道)初步审查通过后,所在社区居委会将有关加装电梯协议、方案(平面图、剖面图、效果图等相关文字说明及图纸)等在拟加装电梯单元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位置公示10天,公示期间因加装电梯可能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无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的,报镇(街道)明确初步审核意见;有异议的,所在社区应当组织调解,引导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三)施工图审

加装电梯方案经业主充分协商、公示认可后,实施主体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确定的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符合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应急救援、电梯等相关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施工图经有资质的图审机构审查合格后报镇(街道)备案。

(四)联合审查

镇(街道)将加装电梯申请材料(包括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汇总后报建设局,由建设局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属地镇街、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生态环境、供水、供电、排水、燃气、通信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当场无法确认意见的,有关部门应当在会后7日内向建设局反馈书面意见。联合审查通过后,由建设局出具联合会审纪要并抄送相关部门与业主。

(五)工程施工

加装电梯施工前,申请人应向所在镇(街道)、执法机关进行项目施工信息登记,同时,施工单位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施工告知。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属地镇(街道)的质量安全监督。

(六)竣工验收

1.工程验收。加装电梯有关业主对加装电梯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生产负总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企业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相应责任。电梯安装前必须由业主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企业等进行电梯井道施工的分项验收。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企业等对加装电梯工程进行质量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应邀请所在社区居委会及业委会参加。

2.使用登记。申请对象应当明确管理主体,并与有资质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签订保养合同。加装的电梯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并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鼓励申请对象购买电梯安全责任险。

3.联合审核。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完成使用登记后,申请人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上报至所属镇(街道)。由所属镇(街道)汇总并召集相关方案联合审查部门进行联合审核,所属镇(街道)出具联合审核纪要,申请人根据联合审核纪要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4.工程备案。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合格,联合审核通过,申请人将工程资料归档成册,包括工程前期资料(相关协议、联合审查纪要文件、电梯加装方案、电梯相关资料等),施工资料(图审意见、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资料、电梯厂家资料等),竣工资料(施工竣工资料、决算资料、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报告、联合审核纪要、电梯合格证、代管授权委托书等),经城建档案馆审查后,接收存档。

七、相关要求

(一)安全要求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加装的电梯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制造和安装,安装前应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施工告知,投入使用前应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二)规划要求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应以实用性为原则,不得侵占城市道路,不得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应尽量少占用现状绿化,尽量减少对周边相邻建筑的不利影响,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在满足结构安全、消防安全,保障各项功能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加装电梯体量不纳入建筑间距计算。

(三)明确责任

1.施工阶段责任。申请对象应履行建设单位职责,对电梯加装施工、电梯使用和运营维护在质量安全方面全面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运营管理阶段责任。电梯改造服务范围内全体产权所有人应当遵守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制定的电梯使用、维护和管理办法。加装电梯投入使用后,后续管理主体是申请对象全体业主本身,相关安全、消防责任由申请对象负责。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府办、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消防支队、供电公司、         镇(街道)、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建设局,负责既有多层住宅电梯加装工作的协调,镇(街道)、社区居委会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宣传、矛盾协调等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积极稳妥开展既有多层住宅电梯加装工作。

(二)加装电梯新增部分用地产权不变,不再另行测绘,不计入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不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房屋所有权或使用发生变化的,出让人应告知受让人加装电梯的事实并移交有关资料。

(三)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布有资质的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名单等信息,方便群众自主选择。

(四)落实参与各方责任。设计、施工、安装单位应落实质量保修责任。鼓励电梯制造企业适当延长电梯维保服务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并加强电梯质量跟踪,配备电梯远程监测系统,对电梯的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维护保养质量负责,积极采用现代信息管理技术对电梯维护保养行为和维护保养质量实施监控。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加装电梯工作,配合业主和相关部门做好加装电梯的资料提供、方案制定等工作。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委托后,应对电梯交付使用后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签订协议,明确相关权利义务,管理服务内容标准及费用。

(五)提升项目设计水平。镇(街道)应引导业主并指导设计单位按照可行性评估结果,细化加装电梯设计方案,统筹做好建筑立面协调、管线配套迁移等,提升加装电梯项目水平。

(六)发挥专业社会服务组织作用。支持社会团体、组织参与加装电梯的政策咨询、社区协商、居民意见协调等服务工作;鼓励建设、设计、施工、电梯制造、安装等专业单位,积极从事加装电梯项目的代建、设计、工程总承包、电梯安装维保等业务。

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19年6月18日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义乌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义政办发〔2019〕49号)同时废止。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样本)

2.义乌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业主意见征询表

3.义乌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业主信息汇总表

4.义乌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申请表

5.义乌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范本)

6.义乌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街道初步审核意见表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6.docx(略,可在义乌政府网下载)


关于《义乌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14

信息来源:义乌市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一、什么是既有多层住宅?

答:成片开发已建成投入使用、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已投入使用的四层以上非单一产权无电梯住宅(不包括垂直房、分割转让房)。

二.哪些符合加梯资金补助?

答:(一)对我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政府给予业主30万元/台的补助(用于加装电梯及管线迁改)。

(二)业主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本人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中业主个人所需支付的建设资金。

(三)对于不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住宅可通过在楼道中设置简易折叠方便椅、完善楼梯扶手和无障碍设施、居民自建接力式代步设备等措施积极为老年人出行提供方便,政府对接力式代步设备建设给予1万元/台的补助。

三.加装条件?

答:(一)具有合法的权属文件;

(二)未列入房屋征收计划;

(三)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

(四)经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加装电梯协议。拟占用其他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四.“加梯”资金由谁承担?

答:加装及其运行维护管理所需资金由业主承担。可根据楼层的受益、影响等因素协商分摊系数后共同出资。

五.那么老楼“加梯”到底该怎样申请实施呢?

答:实施主体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镇(街道)对相关协议、现场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明确是否符合加装电梯条件。实施主体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加装电梯的书面申请;

2.相关业主身份证、房屋权属确认材料复印件,实施主体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身份确认材料;

3.拟加装电梯产权人同意比例及详细确认材料,加装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提供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确认书;

4.经申请对象业主协商一致的工程建设安装、运行维护保养等费用的筹集和分担方案(电梯维护保养方式,电梯采购及安装施工费、电费、维修保养费、管理费、电梯更新费等)。

5.由申请人自行或委托设计单位编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初步方案。

并在所在社区居委会将有关加装电梯协议、方案(平面图、剖面图、效果图等相关文字说明及图纸)等在拟加装电梯单元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位置公示10天

六.施工图审

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确定的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经有资质的图审机构审查合格后报镇(街道)备案。

七.加装方案联合审查

答:由建设局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当场无法确认意见的,有关部门应当在会后7日内向建设局反馈书面意见。

八.工程施工

答:申请人进行项目施工信息登记,同时,施工单位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施工告知。施工过程中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属地镇(街道)的质量安全监督。

九.竣工验收

答:1.工程验收

2.联合审核

3.使用登记

4.工程备案

十.相关要求

答:(一)安全要求

(二)规划要求

(三)明确责任

十一.产权问题

答:加装电梯新增部分用地产权不变,不再另行测绘,不计入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不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房屋所有权或使用发生变化的,出让人应告知受让人加装电梯的事实并移交有关资料。


本网特约评论员乌兰腾格评论: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工作,造福于民,全国各地都进行了积极探索,出台了其它新颖模式,加快推动电梯加装工作,譬如,北京、安徽、江苏等地推出了“共享电梯”模式,”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免费安装、有偿使用“,如同乘坐公交车刷卡消费一样,谁坐电梯谁出钱,不坐电梯不付钱,业主积极性、主动性、自主性较高。


延伸阅读:暖心!“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免费安装、有偿使用”北京温泉镇63岁老楼装上电梯!


寒冷冬日,温泉镇航材院小区迎来一件暖心事儿,63年历史的老楼装上新电梯啦!



这就是温泉镇首批修建完成的老旧小区电梯改造项目新装的电梯耸立于墙外,正方形的轿厢紧贴着楼房。“以前上楼十分钟、休息半小时,现在太方便了。”居住在楼里的老人们欣慰地说。


航材院社区属于大院型社区,始建于1956年,小区共有58 栋楼,7000余居民,其中80岁以上901人,90岁以上64人,社区老龄化较为严重。因为没有电梯,很多住在高层的老人出行非常困难,生活质量受到影响。



2017年,温泉镇政府按照市、区关于在全市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的要求,开始推行“老旧小区电梯改造”工程。作为典型,航材院小区被选为工程试点。在镇相关部门、社区、驻区单位及电梯加装公司和小区居民的共同努力下,今年11月16日,航材院小区45楼、48楼两栋楼,共计5个单元的电梯全部修建完成并投入使用,惠及50户居民。


2018年6月,项目正式启动,为了完成“增梯”,航材院社区居委会和驻区单位做了大量工作。


电梯的修建对于高层居民来说是一件惠及民生的好事,可对于住在一层的居民来说既享受不了便利,还要承受修建电梯带来的各种不便。据航材院居委会刘伟主任说:“这次工作能够顺利完成,45楼、48楼的两位楼长功不可没。同时,还要感谢我们的一层业主。”最终,航材院小区实现了居民“100%不反对”的要求。


想要安装电梯,需要解决包括水、电、暖和天然气等一系列管道的改装。不仅有地下改造的部分,还有不少管道需要专业人员来改造,这就必须要和居民再进行一轮工程进度问题的沟通。“管道改造确实用了一些时间,对工程进度有一定的影响。不过有了这次的经验,以后的速度会提上来。”刘主任表示。

而对于电梯改造工程的费用问题,海淀区目前采取“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免费安装、有偿使用”的模式。也就是说,电梯的安装费用不需要居民承担,但后期使用需要付费,政府将来也会给予一定补贴。目前安装电梯的这两栋楼2-3层居民每月142元,4层居民每月224元,5-6层居民每月306元。初次缴费要一次性缴纳五年费用,以后将每年缴纳一次,20年后将不再缴纳费用。



据了解,航材院小区有30余栋老楼符合老旧小区电梯改造的政策条件。根据这些楼房的实际条件,航材院社区将继续有针对性的开展加装电梯的工作。因为有了前面的工作经验,未来电梯改造工程的推动速度也将大大提升。目前,下一轮的居民意愿征集正在筹划中。


此外,根据温泉镇民政科负责人介绍,温泉镇颐阳二区温泉花园教师楼10个楼门增设电梯工程正在进行主体结构施工,预计年底完工,明年初即可投入使用。


下一步,镇民政科将配合居民科进一步指导全镇各社区做好政策宣讲,增强居民对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相关政策的知晓度,将继续将试点的成功经验扩大,力争符合条件小区居民能早日乘坐上电梯,享受出行便利,提升生活品质。



北京老楼加装电梯,付费使用按次收钱(来源:北京海淀、北京日报、温泉镇)












延伸阅读:安徽合肥推行“共享电梯”、免费加装电梯模式!

2021年4月9日,记者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该局近期将组织人员前往外地考察“安装免费、有偿使用”、“全额垫资、按揭付款”等做法,探索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新模式,今年上半年有望在市内推进“共享电梯”模式。


什么是“共享电梯”?据悉,“共享电梯”的采用的是“代建租用,收费运营”的模式,在前期,电梯建设资金由政府和电梯厂商投入,居民不用承担任何安装费用,待电梯安装完成后,居民按自愿原则有偿使用。类似于乘公交、地铁,采取智能刷卡,多乘多付,少乘少付,不乘不付。分层计费,层高多计,层低少计。


在创新加装电梯模式上,如何破解老旧小区安装电梯难题、引入“共享电梯”还有哪些方面亟需完善?成为2021年安徽省“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安徽省政协委员王阳就指出,建议政府出台细则加快电梯安装,“引入‘共享电梯’,刷卡收费每趟只需要几毛钱,基本上能得到绝大部分用户的支持,对于年老、腿脚不便住在高层的住户来说是一种福利。”王阳说。


“‘共享电梯’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和安全事故处理细则要有明确要求。”严俊表示,“共享电梯”在安徽已有小区引入,是一个很好的尝试,但也应该将可能出现的问题考虑到,特别是需要小区居民的支持和配合。


与此同时,电梯安全保障也是重中之重。安徽省人大代表卢萍认为,安装“共享电梯”,可以先进行试点工作,在个别小区进行试点,如果取得好的效果,那么可以扩大实施范围。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做好监管工作,首先要确认第三方单位是否有齐全的资质,公司的运营情况如何,“如果说公司运营不善,几年后破产了,那么这个电梯的后期运行使用怎么办,这也是需要思考的。”


“我们近期将去外地考察‘共享电梯’模式,借鉴外地新模式的优势,尽可能规避弊端,回来之后结合实际情况有序推进。”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老旧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有望今年上半年在市内推进既有住宅加装“共享电梯”模式。


此外,记者了解到,目前合肥市房管部门也在研究制定关于加装电梯后期维保方面新的管理办法,“虽然加装电梯的维保问题可能是在加装后的8年到10年出现,但也要进行提前管控。”该负责人说。


据介绍,目前合肥市已经有政策落地,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房屋维修资金等进行加装电梯近期,合肥市房管部门还将召集代表、委员座谈会,针对将、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现状进行交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内容综合自:安徽网、合肥晚报、合肥日报、合肥在线)


延伸阅读:无偿建设、有偿使用!江苏老小区加装电梯新办法来了!


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近年来备受瞩目,最近又有好消息传来:去年8月发起的“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全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今年起面向江苏全省推行。计划用58年让江苏居民小区6层以下的住宅都拥有自己的无障碍电梯。此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创新:无偿建设、有偿使用!

12日,这一项目走进江苏启动仪式在南京举行。

这一项目最早于20198月由中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与中国老龄协会老年人才信息中心共同发起。启动以来,已经在北京、上海、江苏等29个省市自治区全面试点推进,其中江苏自去年8月以来已经在淮安、盐城、连云港进行了老旧小区小高层加装电梯项目试点,安装无障碍电梯近百部。

划重点:今年面向江苏全省推行,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力争用58年让江苏居民小区层高在6层以下的住宅都拥有自己的无障碍电梯。

这个项目与居民自费加装电梯有什么不同?您一定要看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全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课题组副组长李学军发言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为了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住建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于2019415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到加装电梯是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内容。6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在部署老旧小区改造时也曾明确,有条件的可加装电梯。

“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全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由国家相关部委及各省市相关部门拨付专项资金、社会资本以及项目建设方北京富通孝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出资。

划重点:项目采用无偿建设、有偿使用的方式进行改造建设

这是个先惠及残障人士的项目,但在全国开展以来,已很受欢迎并快速推广。

中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徐钢副秘书长致辞

截止2019年,我国有2.5亿6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8500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有4000多万。其中,江苏残障人士有479万,随着我国人口结构逐渐迈入老龄化社会,对于无障碍环境,特别是无障碍环境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事实上,这种无偿建设、有偿使用加装电梯方式,去年4月就已在全国开展,国内多家电梯生产厂商加盟合作,至去年8月正式启动前,江苏、云南、河南、安徽、湖北、湖南、江西、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上海、浙江等多个省区市安装了电梯2000余台。(来源:宁夏电梯业)




江苏西德电梯有限公司(西门子合作伙伴)加装电梯动画及方案 旧楼加装电梯









延伸阅读:“免费安装、有偿使用江苏淮安老旧小区开始加装电梯  两家施工公司:将持续不断推动此事


  2019年5月起,市区部分老旧小区陆续传出要“加装电梯”的消息。消息一出,大部分业主表示赞同,认为这是一件惠及民生的好事。随之,清江浦区、淮阴区、洪泽区等都有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开工,一些小区已经加装完毕,但目前为止,还未有正式运行的加装电梯。


  记者了解到,国务院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为了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住建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于2019年4月15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加装电梯是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内容;6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在部署老旧小区改造时也曾明确,有条件的可加装电梯。


  淮安加装电梯的工程正是从2019年5月、《通知》下发后一个月左右开始的。记者采访了在淮安实行加装工程的两家公司,他们均表示将持续不断地推动此事,力图让老旧小区居民生活质量得以大幅度提升,同时,两家公司实行的政策都是“免费安装、有偿使用”。


  清江浦区住建局总工程师徐茂告诉记者,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符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加快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的要求,是高质量进行老旧小区改造的形式之一。


  从遭人“嫌弃”到热门养老房 加装电梯改变小区“命运”


  1月初,记者来到淮阴区城中花园小区,了解加装电梯的最新状况。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最先完工的三部电梯已经成为我市许多小区业委会参观的热门“景点”,也吸引了不少外地相关人士前来学习经验。除了这三部“明星电梯”外,其他楼栋的电梯也在快速搭建中,如无意外,全小区30多部电梯将在一两个月内集中完工,届时业主们即可按需购买电梯卡,过上不用爬楼梯的生活。


  谁能想到,一年不到的时间,加装电梯这件事让城中花园小区“脱胎换骨”?


  时间回到2019年2月20日,元宵节刚过完,当大多数人还沉浸在喜悦中时,城中花园的业主杨先生却已经带着焦急和烦闷的心情,跑了两家房产中介——他想出售房子。促使他匆忙作出决定的,是那年春节期间的一次小事故。“大年初一那天,我回这里带父亲去走亲戚,老爷子腿脚不好,只能靠我背着下楼。没想到刚走几步,就在楼梯上崴了脚,被迫在家休息了一个星期。当时我就下决心,不能再让老人住在6楼了,必须找个有电梯的小区。”杨先生告诉记者,正当他准备跑第三家中介时,一个传闻暂时打消了他卖房的念头,“我听邻居说,咱们小区要免费加装电梯。如果是真的,那就没必要折腾搬家了,于是我决定等等看”。


  一转眼来到2019年5月,当记者再次来到城中花园时,已经有几个电梯井正在施工了,而这时的杨先生,则已成为动员大家安装电梯的志愿者。每天下班后,他便代表社区和高层业主,挨家挨户劝说,帮助对加装电梯抱有疑问的业主解答各种问题,推动更多楼栋达成一致意见。“那段时间,是居民工作最难做的时候。”小区所在的北桥社区工作人员回忆道,在电梯动工的前几个月里,居民们的质疑声此起彼伏,主要集中在“免费”这个关键词上,“质量能否保证?有没有收费陷阱?如何盈利?这些是大家问得最多的。我们和志愿者放弃了休息时间,发放各种说明材料,磨破了嘴皮子,终于消除了人们的疑虑”。


  2019年11月,记者再次获悉小区加装电梯的最新消息——“新电梯已接近完工,欢迎来试乘和拍照!”当记者在微信里收到杨先生的消息时,立刻赶往现场,看到了第一批建成的电梯,安静、美观、便捷的体验给记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在随后的一个多月里,记者通过社区和多位业主了解到,城中花园遭人“嫌弃”现象已经明显逆转,许多人跑来询价、看房,称要在这里为父母买一套有电梯的养老房。谁能想到,几十部电梯从破土到完工只用了不到一年,不仅成为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第一例,也将为城中花园的数百户人家带来巨大的方便。


  工程停工?施工方:谣言!一季度投运


  1月初,记者又走访了先前采访过的,正在加装电梯的农垦丽景苑小区、西园小区和富丽花园小区,发现农垦丽景苑加装电梯工程已经全面停工。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最近几天正准备回填以前的施工坑。至于停工的原因,该负责人称,因为小区环境不允许加装电梯,“一是有一处市政管线实在没办法腾挪,二是楼栋间的间隔太小,一旦加装电梯就会影响居民正常出行”。


  至于西园小区和富丽花园小区的情况,记者在现场看到,工程队还在驻扎,但是似乎看不到明显的进度。与此同时,这两个小区项目传出了资金断裂、项目停工等传闻。为此,记者采访了项目的建造方——北京富通孝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相关负责人盛先生,他辟谣道:“我公司目前在清江浦区西园小区、富丽花园安装电梯,两家都正常施工,计划今年一季度投入运营,欢迎大家去现场看看。”他还表示,未来几年,会与更多老旧小区洽谈,把这项事业推广开来。


  居民们对加装电梯最关心的问题是——免费安装的电梯安全吗?对此,盛先生作了回应:公司采用的设备均达到国家标准对电梯安全的要求,雇佣的施工队也都是有经验的专业团队;在动工前,还会对小区单元楼的结构、质量、空间等做考察,符合条件的才会安装,所以居民们不用担心安全问题。


  35栋住宅楼100个单元都将加装


  2019年12月18日上午,由淮安市级机关西院生活区(以下简称西大院)业委会主办、中国智慧健康宜居工程江苏淮安运营中心等单位协办的“中国智慧健康宜居工程江苏省淮安市加装电梯开工典礼”正式开启。典礼结束后,4区7号楼3单元前的加装电梯工程也正式开工了。


  据小区业委会主任邱晓介绍,本次开工仪式上动工的第一台电梯只是一个起点,“逐步的,小区内35栋住宅楼100个单元都将加装电梯”。


  据了解,负责本次西大院加装电梯工程的母公司——北京智慧康健宜居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致力于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提升,为小区更新水电路气等配套设施,加装电梯,健全便民市场、便利店、步行街、停车场、垃圾分类、无障碍通道等生活服务设施,以打造新的社区“共享经济”体系。“加装电梯只是我们系统工程中的一项。”中国智慧健康宜居工程江苏淮安运营中心负责人张先生称,西大院的加装电梯行动只是开始,他们会陆续在全市各老旧小区推进加装电梯工程,并开展相应的改造提升工作,以提高淮安居民、尤其是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便捷感和幸福感。(淮安新闻网


本网特约评论员乌兰腾格:用提取公积金方式加装电梯尽管可行,但集资方式单一,缺乏多样性、可选性,且与义乌市民当前广泛使用公积金购房的迫切需求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与义乌市继续有力推行城市有机更新、加大房地产开发规模的重点工作相矛盾,不利于推广,而义乌各老旧小区物业维修专项资金年节余较多,为提高业主积极性,加快推动电梯加装工作,建议按照住建部财政部文件要求把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纳入加装电梯可使用资金范围。




住建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的支持作用,提高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好维修资金,支持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

  老旧小区改造,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的有机更新和持续发展,是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老旧电梯更新,有利于方便业主居民的出行,消除电梯运行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大维修资金的投入,是建立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多方资金筹措机制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实现物尽其用,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发挥维修资金在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中的积极作用。


  二、明确使用范围,突出更新改造的目标重点

  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按照《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和分摊规则,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维修资金主要用于房屋失修失养、配套设施不全、保温节能缺失、环境脏乱差的住宅小区,改造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本体:屋面及外墙防水、外墙及楼道粉饰、结构抗震加固、门禁系统增设、门窗更换、排水管线更新、建筑节能及保温设施改造等;

  (二)配套设施:道路设施修复、路面硬化、照明设施更新、排水设施改造、安全防范设施补建、垃圾收储设施更新、绿化功能提升、助老设施增设等。

  在电梯更新中,维修资金主要用于运行时间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的维修和更换。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定的,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以下简称双三分之二)同意,可以使用维修资金加装电梯。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老旧小区及电梯更新改造的标准和内容。


  三、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维修资金使用的指导监督

  使用维修资金改造老旧小区和更新电梯,应当按照《办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在使用维修资金过程中,各地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部门应当加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推行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施工单位,引导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审价、监理、验收等使用管理工作,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维修资金的用前表决、工程内容、验收结果及费用分摊等事项的公示义务,保证维修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同时,应当督促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分摊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更新改造费用,强化落实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代修的义务,以保证危及房屋安全的紧急情况发生时,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工作能够及时开展。

  使用维修资金更新、加装电梯的,应当接受质监部门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应当取得质监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和验收合格证明。

  使用维修资金开展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应当符合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的已售公有住房维修资金,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列支。

  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并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


  四、优化表决规则,提高业主组织的决策效率

  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使用维修资金,为解决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难题,降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策成本,提高业主使用维修资金的决策效率,各地可以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的有关规定,指导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约定以下表决方式:

  (一)委托表决:业主将一定时期内维修资金使用事项的表决权,以书面形式委托给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行使;

  (二)集合表决:业主大会对特定范围内的维修资金的使用事项,采取一次性集合表决通过后,授权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分批使用;

  (三)默认表决:业主大会约定将未参与投票的业主视为同意维修资金使用事项,相应投票权数计入已投的赞成票;

  (四)异议表决:在维修资金使用事项中,持反对意见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下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下的,视为表决通过。


  五、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房屋使用安全隐患

  发生下列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使用维修资金对老旧小区和电梯立即进行更新改造的,可以不经过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同意,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一)电梯故障;

  (二)消防设施故障;

  (三)屋面、外墙渗漏;

  (四)二次供水水泵运行中断;

  (五)排水设施堵塞、爆裂;

  (六)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

  (七)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

  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需要应急使用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向物业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部门、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的,可以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代修,代修费用从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

  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部门、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应急使用维修资金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应急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后,组织维修的单位应当将使用维修资金总额及业主分摊情况在住宅小区内的显著位置公示。


  六、建设信息平台,保障业主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地应当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建设业主共同决策电子平台,便于业主通过计算机和手机等电子工具参与小区共同事务决策,提高业主参与维修资金使用表决的投票率,保证计票的准确率,解决业主到场投票表决的难题。

  各地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推进维修资金归集、使用、核算、查询和监督等工作的信息化和网络化,逐步实现维修资金管理流程规范化、过程要件格式化、监督管理透明化,开辟方便快捷的查询渠道,切实保障业主维修资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为加大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公开力度,各地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维修资金公告制度,将本地区年度维修资金交存、支出、增值和结余等情况在当地政府网站、报刊等媒体上进行公告。各地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维修资金公示制度,将本小区年度维修资金使用、增值和结余等情况在住宅小区内的显著位置公示。


  七、加强统计分析,改革创新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14年开始建立的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增值和管理数据统计制度,是全面摸清维修资金底数,及时掌握维修资金管理动态信息,辅助维修资金监管工作和完善维修资金法规政策的基础性工作。各地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完善维修资金统计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加强维修资金管理的动态监测和分析,全面、准确、及时汇总上报维修资金基础性数据信息。

  在加大维修资金对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的支持力度的同时,各地应当以当前维修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在维修资金使用中引入商业保险,在专户银行选择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等制度创新,进一步发挥维修资金对于保障住房正常使用的积极作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5年10月17日




延伸阅读:山东省枣庄市2018年允许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为了完善既有多层住宅的使用功能,方便居民生活,推进居家养老事业发展,近日,枣庄市政府办公室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印发枣庄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的通知》。


今后枣庄市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将有法可依,增设电梯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



根据《试行办法》,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应当与小区整治改造相结合,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依法合规、政策扶持、保障安全的原则。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该单元(梯)房屋专有部分占该单元(梯)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并充分听取拟增设电梯所在住宅楼其他业主的意见,以及增设电梯后可能受到通行、采光、通风和噪声等直接影响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同时,增设电梯应当在原建设项目用地界址内,不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形式,符合城乡规划、建筑结构安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日照间距及安全疏散等要求,不影响住宅小区相邻业主的通行方便与安全,保持电梯与住宅小区景观相协调。


《试行办法》明确了增设电梯所需资金筹集方式:(一)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自行协商确定;(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三)财政补助资金和社会投资等


记者注意到,《试行办法》规定: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以单元(梯)为单位进行。同意增设电梯的所有业主为项目申请人,可以作为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住宅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原房改售房单位、电梯安装企业等作为建设单位。


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应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监理,并办理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手续。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情况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电梯投用前,申请人应当明确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投用前30日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领取并张贴电梯使用标志。


违反相关规定,擅自在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此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增设电梯项目的管理和服务中,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存在推诿拖延、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枣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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